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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宝钢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golaw_wh   更新时间:2013-04-02 13:57   阅读:

2010年专项奖学金评选即将开始,请有意参评的研究生积极申报宝钢奖学金,最迟于2010年9月30日以前将相关材料上交至238办公室

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较强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优秀科研成果(在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内取得的优秀科研成果,已被SCI、EI、ISTP三大索引检索的,需要出示图书馆检索证明);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