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研究生:
我校2010年度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评审工作已经开始,请有意参评的台湾、港澳学生将本人申报表最迟于2010年10月1日以前发送至37722361@qq.com。
要求如下(1)“台湾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①认同一个中国;
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④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2)“港澳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①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②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③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④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⑤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具体要求可咨询238办公室。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