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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大学2010年度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golaw_wh   更新时间:2013-04-02 13:57   阅读:

法学院研究生:

我校2010年度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评审工作已经开始,请有意参评的台湾、港澳学生将本人申报表最迟于2010年10月1日以前发送至37722361@qq.com

要求如下(1)“台湾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①认同一个中国;

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④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2)“港澳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①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②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③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④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⑤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具体要求可咨询238办公室。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