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0级研究生新生(含博士、硕士):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2010级法学院所有研究生新生均应上交入学通知书。法学院2010级研究生新生各班以班为单位由各班班长按照以下户口迁移事项收集材料,于9月21日上午前往保卫部(文理学部)集中办理户口迁移。新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凡不愿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可以不迁。
1、不迁移户口的同学:交录取通知书,并在通知书上注明“本人自愿不迁移户口”并签名,贴一张本人一寸相片(黑白,彩色均可)在通知书右上角,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本校应届不交复印件)。 凡自愿不迁移户口的,以后不能再申请迁入。
2、迁移户口的同学:需交录取通知书【通知书右上角贴本人一寸相片(黑白,彩色均可)两张,并在通知书左上角写明本人身高】、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户口底页)、户口迁移工本费5元。
3、本校直升(户口在学校)的同学:(1)交录取通知书,并在通知书右上角贴本人一寸相片(黑白,彩色均可)两张,在通知书左上角写明原本科或研究生的学号;(2)如果是跨校区的同学,请先到原校区取本人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后与通知书一起交。本校直升的同学同样要交5元户口迁移工本费。
4、各班以班为单位,由班长负责将户口材料收集,按学号顺序排好。并将本班交费(户口迁移工本费5元)名单情况统一打印出来,内含信息如下:专业、学号、姓名、身高、民族。
5、照片均应贴在入学通知书上,用双面胶粘贴,以便于保卫部工作人员撕下来。
6、委培、在职的不能转,但也要交入学通知书。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