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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寒假期间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zq   更新时间:2013-04-02 13:57   阅读:

关于做好2011年寒假期间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法学院研究生: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和《关于2011年放寒假的通知》的规定,研究生放寒假时间为2011年1月23日至2011年2月19日。为加强研究生寒假期间的教育及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广大研究生寒假期间加强防火、防盗、防骗、防交通意外、防意外伤害、防冰雪灾害等安全意识,提高研究生自我防范能力。

二、研究生在离校前整理好宿舍物品,贵重物品妥善保管,离开宿舍应锁好门窗,关闭宿舍电源、水源。研究生回家、应聘途中和寒假期间防范意外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三、留校研究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严禁在宿舍(公寓)内生火做饭、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擅自在校外住宿或留宿外来人员;严禁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或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四、鼓励研究生利用假期深入当地企业、农村、城镇、社区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调研活动,主动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家乡做贡献。

五、请各班统计好寒假留校学生名单和寒假武汉市内住院学生名单20日以前报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五、请全体研究生按时返校。

特此通知

附件:

武汉大学2011年寒假留校研究生登记表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