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栋梁工程”是由四川省扶贫基金会联合有关单位面向全国发起的一项专门以品学兼优、家境贫寒的高校学生为援助对象的大型公益事业。栋梁工程一直坚持“援助明日栋梁,培育民族精英”的理念,坚持为国家培养人才、扶持人才。在栋梁工程10周年之际,计划在全国高校中评选“栋梁之星”,并且在此基础上栋梁工程还将选拔高校学生报送的优秀创业项目。为保证“栋梁之星”评选在我校顺利实施,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武汉大学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自强不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勇于克服在学业、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有独立策划、论证的,具有实施可行性的创业项目的同学优先选拔。)
二、奖励标准
“栋梁之星”获得者奖励金5000元/人。
三、报名时间
2011年5月-6月6日
四、活动内容安排
1、申报阶段
第三届栋梁工程全国高校“栋梁之星”评选申请表(见附件),申报学生请于6月6日前认真完成基础资料填写、问题回答。
2、学校评审阶段
6月15日前,学校对学生的综合情况和创业项目进行初审,筛选出3-5个最优秀的学生资料。于6月25日前以报报送栋梁工程办公室。
3、专家评审阶段
7月20日,“栋梁之星”专家评审团对各高校选送的栋梁之星参评对象和优秀的创业项目进行筛选和评审,最终选拔50名“栋梁之星”及优秀的创业项目。
4、公告及表彰
8月,栋梁工程办公室通过媒体对外公告“栋梁之星”及“最佳创业项目”名单并向参选学校通报。获奖学生将在栋梁工程十周年总结表彰大会上获得表彰并授予“栋梁之星”称号,同时有机会参加“栋梁工程发展高峰论坛暨青年学子交流大会”,与香港、澳门的“未来之星”交流互动,与企业家交流学习。
五、创业项目实施
通过评审委员会选拔的优秀创业项目,经专家和企业评估后,将以直接投资或合作开发方式对创业项目进行投资,或者协助学生对项目进行进一步研发和开发。学生独立运营创业项目的,企业有权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对初期运行良好的项目可增加资金投入。创业项目也可由企业单独运营,学生享有收益分配权利。
六、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开展“栋梁之星”的宣传活动,组织学生积极参与。
2.本科生和研究生申请资料及创业项目计划书(一式二份)请于6月7日前将分别报送学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