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研究生:
根据我院与广西梧州中级人民法院签订的协议,我院将选拔第三批研究生赴该院挂职实习,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法学各专业研究生、法律硕士,共8~10人,男女不限,博士研究生优先。
二、招募条件:工作踏实,责任心强;有较好的科研能力。
三、实习安排:
1、实习时间为一个半月,自2013年8月初至2013年9月中旬;
2、担任法官助理,实际参与法院各项工作,梧州中院为每名实习生指派一名法官进行“一对一”的指导;
3、结合法院工作情况与法官合作完成相关课题研究,撰写研究报告,科研成果出版时可以署名。每人发放科研津贴3000元;
4、往返路费和在梧州期间的住宿、工作餐,由梧州中院负担;
5、实习期间,每人需完成约3--4万字的报告,中途不得请假离开梧州。
有兴趣的同学,请于2013年5月3日之前与研究生办公室于砚老师联系,并递交个人申请及简历一式两份。
特此通知!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