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各毕业班级:
校友是学校宝贵的资源和财富,对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加强校友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好校友工作,在已经实施三年的班级校友联络员制度的基础上,学校拟在2013届毕业生中建立年级校友理事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建设
1.各毕业生班级推选一名本班学生担任班级校友理事,接受本院(系)年级校友理事会领导。
2.各院(系)年级校友理事会由班级校友理事组成,设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接受所在院(系)领导及校友总会指导。
3.学校年级校友理事会由各院(系)理事长组成,设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接受校友总会指导。
4.校友总会建立年级校友理事及理事会档案。
二、工作职责
1.各班校友理事应按照校友总会及院(系)年级校友理事会要求,利用“武汉大学珞珈校友社区”认真做好班级同学的联络工作,做好同学与学校之间的重要信息沟通,组织本班同学返校聚会等联谊活动,参与并协助地方校友会的校友工作。
2.院(系)年级校友理事会应与本院(系)校友理事建立长期稳定的联系,协调统筹各班校友理事联络与交流,组织收集校友实时信息;协助并配合本院(系)及校友总会的有关活动;及时向校友总会报告年级校友理事的人员变动情况。
3.学校年级校友理事会协调统筹各院(系)年级校友理事会工作,保持与校友总会的稳定联系,积极协助并配合校友总会、地方校友会的有关活动;组织年级校友理事会交流活动,并及时向校友总会报告年级校友理事的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向校友理事通报学校有关信息;为班级校友理事、年级校友理事会组织校友活动提供方便。
三、校友理事任职条件
1.热爱母校,热心校友工作。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
3.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有较强的凝聚力。
4.愿意为加强母校和同学之间的密切联系付出自己的时间和精力。
四、有关工作安排
请各班级填报 “2013届毕业生校友理事基本情况登记表”,于5月7日(下周二)前将本班2013届毕业生校友理事名单发送邮件至zhangqiong@whu.edu.cn,邮件名称统一填写“**班级毕业生校友理事名单”。
届时学校将召开2013届毕业生校友理事会成立大会并颁发聘书。
特此通知
附件:
武汉大学校友总会
武汉大学学生工作部
武汉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二○一三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