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3年下半年申请博士学位及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日程
日期 | 工作事项 | 负责人 | 备注 |
9月16日-9月27日 | 查询成绩,核实学分; | 李旌艳 | 230办公室 |
10月7日前 | 成绩录入系统; | 任课老师 | |
10月8日-10月11日 | ①交清学费及其他费用; ②办理学位申请登记手续; ③审核资格论文原件; | 财务七科 李旌艳 安丰雷、李旌艳 | 经管院一楼大厅 230办公室 230办公室 |
10月12日-10月16日 | 预答辩; | 申请人、导师、 教研室、答辩秘书 | |
10月16日-10月18日 | 论文检测; | 李旌艳 | 230办公室 |
10月18日 | 领取答辩袋; | 申请人或答辩秘书 | 230办公室 |
10月21日-10月25日 | 学位论文匿名评审; | 安丰雷、李旌艳 | 230办公室 |
10月25日-11月1日 | 登录系统,提交申请答辩信息; | 申请人 | |
11月10日-11月29日 | 办理答辩手续; | 李旌艳 | 230办公室 |
11月底之前 | 学位论文答辩 | 申请人、导师、 教研室、答辩秘书 | |
答辩后两天内 | 提交答辩材料 | 申请人、答辩秘书 | 230办公室 |
二、有关说明
(一)查询、提交学位课程成绩
①学分及课程要求:总成绩至少15学分;学位课不少于11学分;
2004级以前的学生必修政治、英语及专业课(含综合考试);
2005级以后的学生(含05级)必修政治、英语、专业英语及专业课(含综合考试)。
②如未修满学分,请在规定时间内与导师或教研室联系。
③成绩单:学分附合要求后,由教学秘书统一办理后发给各答辩秘书。
(二)办理学位申请登记
出示交清学费相关凭证。
(三)资格论文审核
①申请人提交本人攻读博士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原件)供审查并留复印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用胶水粘贴)交230室;
②资格论文期刊目录参见html/guizhangzhidu/2011/0407/2796.html
(四) 预答辩
安排预答辩,填写《预答辩记录表》(http://www.gs.whu.edu.cn/ziye/download/teach/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doc),预答辩结束后由答辩秘书统一交到230办公室。
(五) 学位论文电子检测
①学生将预答辩后修改定稿的论文发给导师,经导师审查合格后发至邮箱:fxy230@126.com,论文字数宜控制在10-15万字以内,论文只检测一次;
②论文格式:电子版论文为word或pdf格式,论文内容一般为:内封面页至附录页,其中原创性声明页和致谢页不需提交;
③命名方式:论文的命名方式为"姓名-学号-学院系所.doc或姓名-学号-学院系所.pdf"。
④论文检测标准:总重复率不得超过20%。(如果学院出台新的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六)登录系统,提交申请答辩信息
①申请人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以下内容:个人信息;毕业申请;科研成果信息;学位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见《申请博士学位及其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33页;
注:无照片的学生请到当地新华社电子摄像后将电子版照片发至邮箱photoyjs@163.com,由研究生院统一上传,然后才能进行网上信息提交。
②网上提交的科研成果应以武汉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不属于此范围的成果不提交。
③网上填写的成果信息必须与《博士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上填写的一致,《申请表》上第3页所填写的成果信息必须与第1页填写的信息一致。
(七)领取答辩资料袋
经审查后,学分、资格论文、费用三方面均符合要求的方可领取答辩资料袋。
答辩袋内材料包括:《规定》1份、《申请表》1份、毕业生登记表2份
(八)学位论文“盲评”
①申请人提交3份论文和3份论文评阅书
论文需单独列出论文创新点及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论文封面只显示学号、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信息;
评阅书封面姓名不填写,第15、17、21、23、27、29页论文题目及学号必须填写。
②教研室提供论文评阅候选人名单(不得少于10人)。
③教学秘书负责安排将论文寄送给校外专家进行“双盲”式评阅。
(九)学位论文答辩
①导师登录管理系统审核学位申请人提交的相关申请并添加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填写完毕后学生领取评阅书;
②答辩前三天将填写好的《申请表》拿到230审查并盖章(材料未盖章进行论文答辩,此答辩无效);
③3份评阅书全部返回且都通过的,由教学秘书通知申请人进行论文答辩;
④答辩结束后导师登录管理系统添加答辩结果及论文的综合评定成绩;
⑤答辩结束后申请人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论文必修是答辩后的最终版本,PDF格式);
⑥答辩结束后,将《申请表》中审核通过的(1,4)(3,8)页复印14份(B4纸双面复印)交到230办公室。
(十)学位委员会审批授予学位
12月初,法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答辩结果进行审议,讨论通过同意并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报社会科学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
(十一)毕业离校手续
办理好“离校程序单”后交到法学院230办公室并领取毕业证及学位证。
(离校程序单下载地址:http://www.gs.whu.edu.cn/ziye/download/download.htm)
(十二) 学位档案
①《申请表》一份;
②开题报告登记表一份;
③综合考试表一份;
④毕业生登记表两份;
⑤成绩单一份;
⑥科研成果复印件一份;
⑦纸本论文2份,一份放学位档案袋中;一份交教学秘书处(附“中、英文论文摘要简况表”和知网“论文使用授权书”);论文撰写及印制规格见《规定》的第16-32页;
⑧交纸质“中、英文论文摘要简况表”(各一份)及“论文使用授权书”(一份)。
附:博士学位档案填写及整理要求
uploads/soft/130910/12_0916235001.doc
武汉大学法学院
201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