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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2-2013学年度杨奇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zq   更新时间:2013-11-27 12:58   阅读:

法学院研究生:

根据《武汉大学杨奇奖学金、奖教金评审及管理暂行办法》(武大研字[2013]82号)的精神,现将杨奇奖学金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武汉大学基本学制年限内在籍的全日制普通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博士、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第一年可按硕士生标准参评(以上均不含定向、委培生)。

二、评选条件

申请本奖学金的研究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学位课程成绩达到B及以上;

5.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6.生源地为农村且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三、奖励名额和金额

全校范围内硕士研究生15名,奖金每人10000元;博士研究生10名,奖金每人12000元。

法学院可推荐硕士、博士各2名。

四、评选程序和报送时间

1、研究生本人在自评的基础上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大学杨奇奖学金申请表》,并将申请表申报材料(含图书馆检索证明)原件12月2日(下周一)中午10:00点前报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张琼老师处,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zhangqiong@whu.edu.cn(名称备注**同学杨奇奖学金申请材料)。

2、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审后,确定候选者,向学校推荐。由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

2.同一学年度已获得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申请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但只获得相对较高的奖励金;同一学年度,研究生原则上不得同时申报两项学校专项奖学金及国家奖学金。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大学杨奇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法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