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研究生:
根据《武汉大学杨奇奖学金、奖教金评审及管理暂行办法》(武大研字[2013]82号)的精神,现将杨奇奖学金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武汉大学基本学制年限内在籍的全日制普通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博士、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第一年可按硕士生标准参评(以上均不含定向、委培生)。
二、评选条件
申请本奖学金的研究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学位课程成绩达到B及以上;
5.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6.生源地为农村且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三、奖励名额和金额
全校范围内硕士研究生15名,奖金每人10000元;博士研究生10名,奖金每人12000元。
法学院可推荐硕士、博士各2名。
四、评选程序和报送时间
1、研究生本人在自评的基础上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大学杨奇奖学金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及申报材料(含图书馆检索证明)原件于12月2日(下周一)中午10:00点前报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张琼老师处,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zhangqiong@whu.edu.cn(名称备注**同学杨奇奖学金申请材料)。
2、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审后,确定候选者,向学校推荐。由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
2.同一学年度已获得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申请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但只获得相对较高的奖励金;同一学年度,研究生原则上不得同时申报两项学校专项奖学金及国家奖学金。
特此通知
法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