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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研究生实习实践先进个人和实习实践优秀成果的通知

发布者:zq   更新时间:2013-11-21 15:17   阅读:

法学院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武汉大学2013年度研究生实践育人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研究生实习实践先进个人和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法学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包括委培和定向在职研究生),政法干警可以参评。

二、评选项目

(一)武汉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先进个人

(二)武汉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成果

三、参评条件

1、武汉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先进个人

(1)积极参加实习实践活动,完成个人实习实践总结或报告;

(2)工作踏实认真,圆满完成实习实践任务,在活动中体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协作的精神,受到实践单位好评;

(3)在实习实践活动中取得显著成果(为单位解决技术难题、提交有实际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或者实习实践成果以科研论文形式发表、获得专利,为实践单位开展系统的职业培训、专业技术辅导等),受到实践单位好评。

2、武汉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成果主要包括社会调查报告、项目调研报告、实习实践论文、发明专利等。学校将邀请校内有关专家通过书面评审或公开答辩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各若干项。

四、材料报送及相关要求

1、实习实践先进个人需提交个人实习实践总结或报告、实践相关成果并填报申报表(附件1);实习实践优秀成果的申报材料主要包括实习实践优秀成果申报表(附件2)、实习实践活动成果总结、相关图片和获奖证书等。请有意申请的同学将纸质材料最晚于11月26日(下周二)上午11:00之前报送至238办公室张琼老师处,同时将实践总结及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zhangqiong@whu.edu.cn(邮件名称备注**同学实习实践先进个人/优秀成果申报材料 ‍)‍。‍‍‍

2、学院将择优向学校推荐,由学校统一评定。‍‍‍‍

3、参评同学的实习实践经历和成果必须是本人入学以来在校期间的经历和成果。‍‍‍ ‍‍

附件一 武汉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附件二 武汉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成果申报表.doc

附件三 关于开展武汉大学2013年研究生实践育人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doc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