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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国庆节”放假期间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zq   更新时间:2013-09-27 17:37   阅读:

法学院研究生:

根据学校通知,2013年“国庆节”休假时间为10月1日至7日,10月8日正常上班。为了使研究生同学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现就做好“国庆节”放假期间研究生教育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放假前,各研究生班级要集中组织开展研究生人身、财产、防火、防盗、交通等安全教育专题活动,教育引导研究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强化研究生的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二、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本班学生宿舍进行全面、细致安全检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严禁研究生违章用电,严禁研究生在宿舍内生火做饭,切实消除火灾事故隐患。不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用具,严防火灾、盗窃等各类事故发生。

三、严格请假销假手续。掌握研究生假期离校情况,严格请假手续,禁止研究生以组织名义集体外出旅游。寝室严禁留宿外人,在校研究生不得在外留宿。外出时,严格履行请假销假手续,注意交通安全、人身与财产安全;注意饮食卫生,不酗酒滋事;不参加非法集会与游行等。

四、加强就业指导服务。对外出求职研究生加强就业指导,提高研究生安全防范素质和能力,切实避免误入传销组织,防范就业诈骗。

五、关心关爱困难学生。密切关注家庭困难研究生的心理状况,高度重视学业、就业压力大及因病住院治疗的研究生,及时做好关心及慰问工作。

六、严格落实值班制度。放假期间,各班级积极协助辅导员处理好研究生临时性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情况及时报告辅导员老师及学院相关领导。

七、及时报送有关情况。请各研究生班级于10月7日晚检查本班同学返校情况,切实掌握研究生动态,并将未返校研究生名单(按班级、学号、姓名、未返校原因顺序)于10月8日上午10:00前通过邮件报送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邮箱:75928908@qq.com),同时做好未返校研究生的信息联络工作,督促其尽快返校。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