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通知和相关细则规定,经本人自主申报、学院材料审核,学院拟推荐2名研究生参加校级评选:
刘汉广 2021201060092 (硕士)
金 超 2021101060043 (博士)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法学院230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8753629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19日
根据学校有关通知和相关细则规定,经本人自主申报、学院材料审核,学院拟推荐2名研究生参加校级评选:
刘汉广 2021201060092 (硕士)
金 超 2021101060043 (博士)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法学院230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8753629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