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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武汉大学宝钢优秀学生奖(台湾地区、港澳地区)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研工办老师   更新时间:2023-09-27 10:10   阅读:


法学院港澳台研究生

2023年度武汉大学宝钢优秀学生奖(台湾地区、港澳地区)申请工作现已开始,根据《2023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钢教育奖评审实施细则》关于申报2023年度武汉大学宝钢优秀学生奖(台湾地区、港澳地区)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武汉大学在籍的二年级及以上港澳台硕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转博一年级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

1.认同一个中国,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三、奖励名额和金额

5个(含本科生、研究生),每人奖金10000元。

四、校内评选流程

1.经研究生个人申请、导师同意,培养单位初评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报送研究生工作部。学校牵头单位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评审通过名单报送宝钢教育奖评审委员会审定。

2.在校期间所获成果均可以申报,申报科研成果必须以武汉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3.请有意向申请的研究生填写《武汉大学专项奖学金申请表》,并928下午16:00前将申请表、学生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30老师处,电子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heihei121650@126.com,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39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