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研究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学校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标兵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法学院二年级及以上在籍全日制非定向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优秀研究生名额不超过参评基数的20%(评选基数以“智慧研工”系统数据为准);根据学校通知要求,法学院推荐优秀研究生标兵候选人原则上不超过2名(包含在优秀研究生的基数内)。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刻苦,具备较强的学术科研及创新能力,2021-2022学年度所修学位课程成绩达到B及以上;
5.积极参加校园学术科技、社会实践、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等活动。
(二)优秀研究生标兵
优秀研究生标兵应综合素质突出,在满足优秀研究生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应符合以下任意条件之一:
1. 2021-2022学年度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 2021-2022学年度获得研究生学术创新奖一等及以上、国家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一等奖中的任意一项;
3. 创新实践能力突出,在研究生科技创新、实践公益、志愿服务活动或比赛中获得国家级奖励。
四、工作程序
评选工作坚持公正合理、实事求是、保证质量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优选的评选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一)学生自荐
有意向申报的研究生,在“智慧研工”系统的“个人荣誉称号申请”服务中进行申报,提交后在“评奖评优申请结果查询”中,点击“申请表导出”,下载打印《优秀研究生(标兵)申请表》,经导师签字同意后,附上个人相关证明材料于11月25日上午9:00—12:00报至法学院230办公室。
(二)学院初评
学院结合学生提交的《优秀研究生(标兵)申请表》及相关申报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组织初评,根据初评情况在“智慧研工”系统“荣誉称号审核”中审批确定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标兵候选人。
(三)学校审定
研究生工作部根据各培养单位初评情况,审定优秀研究生名单,组织评定优秀研究生标兵,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四)学校表彰
学校统一发文表彰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标兵,并颁发荣誉证书,相关材料存入研究生个人档案。优秀研究生标兵奖励金1000元。
五、申报要求
(一)有意申报的同学请认真细致准备申报材料,通过“智慧研工”系统进行申请操作。
(二)优秀研究生(标兵)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上午12:00(以提交申请系统记录的时间为准)。
联系人:侯老师 027-68753629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
- 附件【附件:优秀研究生标兵事迹材料撰写要求.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