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奖助体系 > 文章详情

关于评选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研工办老师   更新时间:2022-03-25 17:34   阅读:

法学院毕业年级研究生:

为表彰和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表现突出的优秀毕业研究生,充分发挥榜样人物的示范、激励和引领作用,现启动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1-2022学年毕业的硕、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3.恪守学术诚信,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

4.积极参加校园文化、学术科技、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综合素质突出;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在校各方面表现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6.在校期间至少获得2项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或奖励,其中至少获得1项奖学金奖励(等同学费标准的基础学业奖学金除外)。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上述第6条可放宽至“至少获得1项校级及以上奖励”:

1.签约到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毕业生(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的界定以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为依据);

2.依据国家政策选聘到村任职的毕业生;

3.其它为学校争得重要荣誉或为学校、社会做出重要贡献、产生积极社会影响的毕业生。


三、评选要求

1.优秀毕业研究生比例不超过2022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10%,各毕业班级根据本班毕业人数10%确定优秀毕业生人数(结果若为小数,则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五入”的班级小数点后+1的名额待定,由学院统筹);

2.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以本次评优工作为契机,通过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树立一批品德优秀、素质出众、全面发展的研究生典型,展现学校育人实效;

3.严格遵循评选标准。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同学们监督。


四、评选程序

“武汉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按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基层组织民主评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评选、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请和导师推荐。申请者填写《武汉大学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并由导师填写推荐意见;

(二)民主评议。申请人所在党支部或班级根据评选条件组织民主评议,并作出书面推荐;

(三)单位评选。学院对参评研究生择优评选,并形成书面报告,评选结果须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学校审定。学校对各培养单位的推荐结果进行审定,审定后的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于2022年4月8日(周五)中午12:00(以系统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候)前将以下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henpanpan@whu.edu.cn(邮件主题备注**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同时间交至法学院230办公室陈老师处。


附件:

1.武汉大学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

2.武汉大学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