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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年度“光明行”慈善助学金(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研工办老师   更新时间:2021-11-11 17:15   阅读:

为了鼓励和帮助武汉大学法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珠海市光明行慈善基金会在武汉大学法学院设立了“光明行”慈善助学金。现将2021年度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及金额

研究生35人,金额:50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获得学校贫困生资格认定者优先;

2.积极参加科研和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勤俭节约,生活简朴,无不良嗜好;

4.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评审年度学位课无不及格现象);

5.乐于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愿以爱心反哺社会。


三、评审程序

1.申请人填写武汉大学法学院“光明行”慈善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和汇总表,于2021年11月18日上午11:00前将申请表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郭老师邮箱:594619380@qq.com,申请表、汇总表文件名为“姓名+光明行助学金”,同时以A4纸单张双面打印申请表纸质版,手写签名,于2021年11月18日下午5:00前交院230室郭老师处;未获贫困生资格认定的同学申请助学金的,须同时提交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含建档立卡证明、残疾证、低保证等)复印件。

2.学院奖助金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筛选及资格公示,公示后报捐赠方确认;

3.捐赠方向获助学生发放“光明行”慈善助学金。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诚实守信,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2.获助学金同学应参加“光明行”慈善助学金相关活动。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