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和帮助武汉大学法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珠海市光明行慈善基金会在武汉大学法学院设立了“光明行”慈善助学金。现将2021年度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及金额
研究生35人,金额:50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获得学校贫困生资格认定者优先;
2.积极参加科研和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勤俭节约,生活简朴,无不良嗜好;
4.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评审年度学位课无不及格现象);
5.乐于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愿以爱心反哺社会。
三、评审程序
1.申请人填写武汉大学法学院“光明行”慈善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和汇总表,于2021年11月18日上午11:00前将申请表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郭老师邮箱:594619380@qq.com,申请表、汇总表文件名为“姓名+光明行助学金”,同时以A4纸单张双面打印申请表纸质版,手写签名,于2021年11月18日下午5:00前交院230室郭老师处;未获贫困生资格认定的同学申请助学金的,须同时提交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含建档立卡证明、残疾证、低保证等)复印件。
2.学院奖助金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筛选及资格公示,公示后报捐赠方确认;
3.捐赠方向获助学生发放“光明行”慈善助学金。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诚实守信,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2.获助学金同学应参加“光明行”慈善助学金相关活动。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
- 附件【武汉大学法学院“光明行”慈善助学金申请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法学院光明行2021年度获助名单汇总表.xls】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