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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三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研工办老师   更新时间:2021-11-10 15:25   阅读:

法学院研究生:

为鼓励研究生投身学术、刻苦钻研,提升全面素质,根据《2020年武汉大学三星奖学金续签协议》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0-2021学年度三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动力与机械学院、计算机学院、电子信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法学院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二年级优秀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

(二)勤奋刻苦,前一年综合评估排名为本专业前30%以内;

(三)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三、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奖励名额:6人(全校),根据学校通知法学院推荐名额1人

奖励标准:7000/


四、评选程序

请有意向申报三星奖学金的研究生通过“智慧研工”系统进行申报,经导师同意后,将申请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成果汇总表于1112日上午9001130报法学院230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同期发送至邮箱chenpanpan@whu.edu.cn(邮件主题备注***同学申请***奖学金)。(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专项奖学金评审线上操作手册)

联系人:陈老师 027-68753629


五、评选说明

1.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得用相同学术成果获评不同专项奖学金;如研究生使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的专项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2.申报各专项奖学金所使用的支撑材料,如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学科竞赛成绩等取得的时间须在202091日至2021831日期间。


法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1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