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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蓝月亮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研工办老师   更新时间:2021-11-09 10:25   阅读:

法学院研究生:

为鼓励研究生投身学术、刻苦钻研,提升全面素质,根据《武汉大学蓝月亮奖学金、奖教金评审及管理暂行办法》(武大研字〔2014〕55号)等相关文件,现将2020-2021学年度蓝月亮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武汉大学在籍的全日制基本学制年限内的二年级及以上非定向就业、品学兼优的硕、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第一年按硕士生标准参评(学生出国、休学及保留学籍期间不能参评)。


二、评选标准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学习成绩优异,学位课程成绩达到B及以上;

5. 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三、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法学院6人

奖励标准:8000元/人。


四、评选程序

请有意向申报蓝月亮奖学金的研究生通过“智慧研工”系统进行申报,经导师同意后,将申请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11月18日上午9:00——11:30报法学院230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同期发送至邮箱chenpanpan@whu.edu.cn(邮件主题备注***同学申请***奖学金)。(智慧研工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专项奖学金评审线上操作手册)

联系人:陈老师 027-68753629


五、评选说明

1.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得用相同学术科研成果获评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国家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如研究生使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两项及以上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2.申报奖学金所使用的支撑材料,如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学科竞赛成绩等取得的时间须在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



法学院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