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通知和中共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的有关规定,法学院党委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研究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有效申报材料,现将参加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答辩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博士研究生:
唐刚、谷津、张晓瑜、钱宁、谭佐财、程光、邵帅、范晓宇、龚涛、陈哲、邹新凯、陈家勋
硕士研究生:
官国尉、刘妍琪、龚璞、朱文洁、熊娜、梁蕾庭、蔡志远、王怡丞、方镇邦、吕斌、向泓屹、刘景琪、何缦倩、张金晓、田梦莎、宋天一、张富娜、孙兆淇、王怀敏、常春、李茜、王婧茹、邓海婷、王竞航、彭秋红、姜希驹、陈佳琳、李世豪、万召宗
如对以上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10月15日下午17:00前向评审委员会反映,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27-68753629,邮箱:chenpanpan@whu.edu.cn。
经学院批准出国(境)交流或留学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现场答辩的同学,请于10月15日下午17:00以前通过邮件申请远程答辩,邮箱:chenpanpan@whu.edu.cn。
请以上博士研究生携带校园一卡通于10月18日(周一)上午8:40准时到法学院217教工之家签到候场;硕士研究生携带校园一卡通于10月18日(周一)上午9:40准时到法学院217教工之家签到候场。
武汉大学法学院党委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