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研究生: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开拓创新、全面发展,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实施办法》(武大研工字〔2019〕12号)《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于刚·宋晓奖学金等10项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与武汉大学、武汉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继续设立“武汉大学三星奖学金”的协议》相关要求,现将2018-2019学年度三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法学院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二年级优秀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
(二)勤奋、刻苦,前一年综合评估排名为本专业前10%以内;
(三)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三、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全校评选,名额3人,每人7000元。
四、评选程序
1、有意向参评三星奖学金的研究生在自评的基础上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经导师审批后,报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
2、申请者将申请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汇总表于11月21日下午2:00—5:00提交法学院研工办230,电子版材料同期发送至chenpanpan@whu.edu.cn(邮件主题备注**同学申请**奖学金)。
联系人:陈老师 027—68753619
五、评选说明
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得用相同学术科研成果获评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国家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如研究生使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两项及以上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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