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研究生: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开拓创新、全面发展,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实施办法》(武大研工字〔2019〕12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于刚•宋晓奖学金等10项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武汉大学宏图创展奖学金、奖教金评审及管理办法》等文件相关要求,现将2018-2019学年度宏图创展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测绘学院、遥感信息工程学院、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南极测绘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地理信息系统专业、法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等9个单位基本学制年限内在籍的全日制普通类二年级及以上硕士、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第一年按硕士生标准参评(以上均不含定向、委培生)。
二、评选标准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条(成果认定有效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1.博士生发表2篇及以上、硕士生发表1篇及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SCI、SSCI、EI、A&HCI、CSSCI或者ESI高被引用论文、专业领域被认定的高水平论文),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
2.出版1部及以上学术专著、译著、编著,研究生应为第一、二作者或担任主编、副主编;
3.获得1项以上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武汉大学应为第一专利权人,研究生应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
4.在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社会实践、社会活动中获得国家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三、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1人20000元
测绘学院、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南极测绘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地理信息系统专业、法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各1人,10000元/人
四、评选程序
有意向参评的研究生在自评的基础上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经导师同意后,将候选人申请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汇总表于11月12日(周二)上午9:00-12:00点报送至法学院230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同期发送至邮箱:chenpanpan@whu.edu.cn(邮件主题备注**同学申请**奖学金)。
法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将审核申请者的材料,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报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
联系人:陈老师 027-68753619
五、评选说明
1、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得用相同学术科研成果获评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国家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如研究生使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两项及以上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2、各专项奖学金所用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学科竞赛成绩等取得时间须在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原则上C刊及三大检索学术论文收录及分区情况均要求提供图书馆检索报告;已见刊但暂未被数据库收录的论文,需提供图书馆出具的期刊收录证明。
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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