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港澳台学生:
为鼓励台湾学生、港澳学生来内地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就读,增强台湾学生对祖国的认同感和港澳学生的祖国观念,激励他们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宝钢教育基金会设立台湾地区学生奖和港澳地区学生奖。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9年度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按照《宝钢教育奖关于台湾、港澳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武汉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好评审工作。
二、参评对象为:全日制台湾、香港、澳门籍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三、本年度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奖学金标准为:1万元/人,全校推荐5名港澳台优秀学生。
四、请有意申请的研究生于10月8日上午8:00-10:00前将《2019年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基本情况汇总表》、《申请表》、学生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至法学院230办公室陈盼盼老师处。
六、10月8日组织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面试答辩,确定学校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六、10月11日上午10点之前,拟推荐学生将《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与两张登记照(两吋彩色免冠近照)报至学生工作部。
联系人:陈盼盼 联系电话:68753619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
- 附件【1.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建议名单.doc】已下载次
- 附件【2.2019年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基本情况汇总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3.宝钢奖学金申请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4.宝钢教育奖台湾、港澳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pdf】已下载次
- 附件【5.武汉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