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奖助体系 > 文章详情

关于武汉大学2019年宝钢台湾地区学生奖和港澳地区学生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研工办老师   更新时间:2019-09-30 18:02   阅读:

法学院港澳台学生:

为鼓励台湾学生、港澳学生来内地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就读,增强台湾学生对祖国的认同感和港澳学生的祖国观念,激励他们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宝钢教育基金会设立台湾地区学生奖和港澳地区学生奖。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9年度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按照《宝钢教育奖关于台湾、港澳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武汉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好评审工作。

二、参评对象为:全日制台湾、香港、澳门籍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三、本年度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奖学金标准为:1万元/人,全校推荐5名港澳台优秀学生。

四、请有意申请的研究生于108上午8:00-1000前将《2019年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基本情况汇总表》、《申请表》、学生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至法学院230办公室陈盼盼老师处。

六、108日组织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面试答辩,确定学校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六、1011日上午10点之前,拟推荐学生将《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与两张登记照(两吋彩色免冠近照)报至学生工作部。

联系人:陈盼盼 联系电话:68753619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9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