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研究生: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开拓创新、全面发展,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实施办法》(武大研字〔2016〕24号)文件精神以及武汉大学各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协议、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专项奖学金项目
根据专项奖学金的资金到账情况(截止到2018年10月25日),2017-2018学年度研究生可参评的校级评选专项奖学金共9项,具体名称如下:
于刚·宋晓奖学金、雷军奖学金、宏图创展奖学金、光华奖学金、阮立平奖学金、中海达奖学金、王星拱校长纪念奖学金、烽火通信奖学金、金石奖学金。
奖励标准、等级划分、名额分配等详见附件1。
二、评选对象及评选条件
见各专项奖学金单项评选通知
三、工作程序
学院成立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及导师代表等组成的院级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各专项奖学金评选条件及要求,认真审核申请者材料,择优推荐候选人,并将申请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研究生工作部,经评审公示无误后,确定获奖名单。
四、相关说明
1、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得用相同学术成果获评不同专项奖学金;如研究生使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的专项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2、申报各专项奖学金所使用的支撑材料,如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学科竞赛成绩等取得时间须在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
因于刚宋晓奖学金和雷军奖学金均属于大额奖学金,要在全校范围内评选,有意申请的同学请按通知于10月29日上交参评材料。
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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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2:武汉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武汉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ls】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