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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gxq   更新时间:2014-10-16 11:10   阅读:

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续贷办理

1、 办理事项:填写本期借款借据;

2、 办理程序:本人或受托人带前期措据到法学院230室,领取本期借款借据,按要求填写、提交;

3、 办理期限:2014年10月21日上午11:00前。

二、新贷办理

1、 办理事项:提交申请贷款全部资料(详见附件)

2、 办理程序:本人提交贷款申请,学院审核后组织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借款借据、借款合同等贷款资料,按要求整理贷款资料;

3、 办理期限:2014年10月28日11:00前

三、新贷注意事项:

1、 除借款借据、贷款合同由学校提供外,其余资料由本人手写或下载填写,签名处须手写;

2、 贷款申请审批表、借款合同、借款借据须在学院指导下现场填写;

3、 合同编号由学校提供,还款账号由本人持身份证、中国银行卡到中国银行水大支行查询后提供;

4、 资料提交地点:法学院230室,联系人:郭老师,电话:68753625。

法学院研工办

2014年10月16日

附件:

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doc

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新贷的申请材料明细.doc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xls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