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续贷办理
1、 办理事项:填写本期借款借据;
2、 办理程序:本人或受托人带前期措据到法学院230室,领取本期借款借据,按要求填写、提交;
3、 办理期限:2014年10月21日上午11:00前。
二、新贷办理
1、 办理事项:提交申请贷款全部资料(详见附件)
2、 办理程序:本人提交贷款申请,学院审核后组织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借款借据、借款合同等贷款资料,按要求整理贷款资料;
3、 办理期限:2014年10月28日11:00前
三、新贷注意事项:
1、 除借款借据、贷款合同由学校提供外,其余资料由本人手写或下载填写,签名处须手写;
2、 贷款申请审批表、借款合同、借款借据须在学院指导下现场填写;
3、 合同编号由学校提供,还款账号由本人持身份证、中国银行卡到中国银行水大支行查询后提供;
4、 资料提交地点:法学院230室,联系人:郭老师,电话:68753625。
法学院研工办
2014年10月16日
附件:
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