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研究生:
根据《2014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武汉大学雷军奖学金评审及管理办法》精神,现将宝钢奖学金、雷军奖学金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2级、2013级全日制普通类博士研究生(含2014级硕博连读生)和2012级、2013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委培、定向除外)。
二、评选标准
(一)宝钢奖学金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较强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优秀科研成果,在申报评选的学年里(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博士生至少2篇、硕士生至少1篇学术论文已在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发表(被SCI、EI、ISTP三大索引检索的,需要出示图书馆检索证明,研究生是第一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3、有国家承认的科研成果或国家发明专利(研究生必须排名第一,或其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排名第二);
4、在全国学术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者。
5、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二)雷军奖学金
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学习成绩优异,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处于本专业年级前10%;
5. 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申请者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条
1.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或社会活动,获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 在省部级及以上的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3. 在申报评选的学年里(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博士生至少2篇、硕士生至少1篇学术论文已在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发表(被SCI、EI、ISTP三大索引检索的,需要出示图书馆检索证明),所发表的论文,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出版学术编著。
4.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专利。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本奖学金评定:
(一)受到学校违纪处分;
(二)在学术研究中,有学术不端行为;
(三)在科研工作或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四)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五)在申报评选的学年内有课程不及格现象;
(六)无故未按学校规定注册;
(七)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三、奖励名额和金额
(一)宝钢奖学金
全校优秀研究生奖四名,奖金每人10000元,其中,推荐优秀研究生特等奖一名(由宝钢教育基金会组织评选),奖金20000元。
(二)雷军奖学金
全校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各10名,奖金每人每年2万元。以奖励学院(系)的拔尖学生为原则,每个学院(系)最多有1个研究生名额。根据雷军校友的意见,计算机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应至少有1个名额。
四、评选程序和报送时间
(一)宝钢奖学金
申请“宝钢奖学金”的同学,登陆宝钢教育基金会申报系统(http://www.bsef.baosteel.com/)填写申报书(填写时仔细阅读填表说明)。登录名:00038A,密码whdx38。准备好三张两寸彩照,在照片背后写上学校、学院、姓名等信息,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至230办公室张老师处。
网上申请及材料提交必须于9月29日下午3:00之前完成。
(二)雷军奖学金
1.研究生本人在自评的基础上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经导师同意后,将申请表(纸板及电子版)及申报材料(科研成果)(含图书馆检索证明)原件务必于10月8日上午11:00之前报送至230办公室张老师处,申请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zhangqiong@whu.edu.cn.
2.学院优秀研究生评定委员会将审定专项奖申请者的材料,确定候选者,将推荐学生名单及材料报校研究生教育系列专项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研究生工作部),由学校研究生教育系列专项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专项奖获奖名单。
五、要求:
评奖评优工作是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引导研究生全面发展,营造良好学风、校风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评奖评优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研究生认真学习领会评优标准,通过对优秀典型的宣传,更好地发挥评奖评优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
特此通知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