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和帮助武汉大学法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宜昌鑫鼎集团与思源慈善基金会在我院设立了思源奖助金。现将2017年度研究生思源奖助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及金额
名额:24人,金额:50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1. 家庭经济困难,非毕业班学生须获得2017年贫困生资格认定;
2. 积极参加科研和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 勤俭节约,生活简朴,无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
三、评审程序
1. 申请人填写奖助金申请表(见附件),于2017年11月26日(周日)下午5:00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郭老师邮箱:594619380@qq.com,申请表文件名为“姓名+学号+思源奖助金”,同时以A4纸单面打印申请表纸质版,手写签名,于2017年11月27日上午11时前交院230室郭老师处;未获2017年贫困生资格认定的毕业班学生申请奖助金的,须同时提交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含建档立卡证明、残疾证、低保证等)复印件;往年已获得思源奖助金的学生,需继续提交申请即可连续获得资助,直至毕业。
2. 学院向获助学生发放思源奖助金。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必须诚实守信,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2. 获奖助金同学应参加思源奖助金颁发仪式。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