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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zq   更新时间:2017-11-16 18:53   阅读:

法学院全日制港澳台及华侨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7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7]50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7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培养单位遵照《武汉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武大港澳台字[2009]118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培养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好本次评审工作。

二、根据《关于2016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本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为:

本科生奖学金:特等奖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特等奖每生每学年2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特等奖每生每学年3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

根据教育部分配的评选名额,我校本次可评选的人数为210人。

类别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港澳及华侨学生

本科生

13

24

38

64

硕士生

1

1

2

3

台湾学生

本科生

3

10

14

22

硕士生

1

1

2

4

博士生

1

1

2

3

三、申请办法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填写附件中的《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计分表》,连同成绩单原件、科学研究与创新成果有关资料复印件、社会工作与学生活动证明材料复印件和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资料于2017年11月172点—5点之间交至230办公室张琼老师处。

学院将根据申请情况,向学校上报建议名单。

附件:

1、教育部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2、教育部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评审计分表.doc

5、武汉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doc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