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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提交答辩材料的紧急通知

发布者:   更新时间:2010-05-07 11:14   阅读:

各位毕业生:

根据学校和学院学评委员会会议的时间安排,各位已经通过答辩的毕业生必须在6月10日之前将答辩材料提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否则其是否能够毕业和是否被授予学位等问题将不能列入本次学评会讨论,只能提交今年11月份的学评会讨论,推迟授予学位的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请相互转告。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0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