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4年下半年申请博士学位及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日程
时间 |
工作事项 |
负责人 |
备注 |
10月8日-10月15日 |
查询成绩,核实学分; |
李旌艳 |
230办公室 |
10月17日前 |
成绩录入系统; |
任课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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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10月17日 |
①交清学费及其他费用; ②办理学位申请登记手续; ③审核资格论文原件; |
财务七科 李旌艳 安丰雷、李旌艳 |
经管院一楼大厅 230办公室 230办公室 |
10月17日前 |
预答辩; |
申请人、导师、 教研室、答辩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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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 |
领取答辩袋; |
申请人或答辩秘书 |
230办公室 |
10月20日前 |
论文检测; |
李旌艳 |
230办公室 |
10月28日前 |
学位论文匿名评审; |
安丰雷、李旌艳 |
230办公室 |
10月25日-11月1日 |
登录系统,提交申请答辩信息; |
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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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11月21日 |
办理答辩手续; |
李旌艳 |
230办公室 |
11月底之前 |
学位论文答辩 |
申请人、导师、 教研室、答辩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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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后两天内 |
提交答辩材料 |
申请人、答辩秘书 |
230办公室 |
以上时间安排周末、国家规定节假日除外
二、有关说明
(一)查询、提交学位课程成绩
①学分及课程要求:总成绩至少15学分;学位课不少于11学分;
含政治、英语、专业英语、综合考试及专业课。
②如未修满学分,请在规定时间内与导师或教研室联系。
③成绩单:学分符合要求后,由教学秘书统一办理后发给各答辩秘书。
(二)办理学位申请登记
(三)资格论文审核
①具体要求见:
②资格论文期刊目录参见
(四)预答辩
安排预答辩,填写《预答辩记录表》(http://www.gs.whu.edu.cn/ziye/download/teach/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doc),预答辩结束后由答辩秘书统一交到230办公室。
(五)学位论文电子检测
①申请人将预答辩后修改定稿的论文发给导师,经导师审查后由导师发至指定邮箱:fxy230@126.com,论文字数宜控制在10-15万字以内,论文只检测一次;检测结果将反馈给导师并告知申请人;
②论文格式:电子版论文为word或pdf格式,论文内容一般为:内封面页至附录页,其中原创性声明页和致谢页不需提交;
③命名方式:论文的命名方式为"姓名-学号-学院系所.doc或姓名-学号-学院系所.pdf"。
④论文检测标准:总重复率不得超过20%。(如果学院出台新的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六)登录系统,提交申请答辩信息
①申请人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以下内容:个人信息;毕业申请;科研成果信息;学位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见《申请博士学位及其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33页;
注:无照片的学生请到当地新华社电子摄像后将电子版照片发至邮箱photoyjs@163.com,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上传,然后才能进行网上信息提交。
②网上提交的科研成果应以武汉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不属于此范围的成果不提交。
③网上填写的成果信息必须与《博士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上填写的一致,《申请表》上第3页所填写的成果信息必须与第1页填写的信息一致。
(七)领取答辩资料袋
经审查后,学分、资格论文、学费等三方面均符合要求的方可领取答辩资料袋。
答辩袋内材料包括:《规定》1份、《申请表》1份、《毕业生登记表》2份
(八)学位论文“盲评”
1、教育部学位中心网上评审:
具体要求见: 法学院关于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doc 2、学院组织评审:
①申请人提交3份论文;论文封面隐去学生姓名、学号及导师姓名;
②由教研室统一提供论文评阅人备选名单(不得少于10人)。
③教学秘书负责将论文寄送给校外专家进行“双盲”式评阅。
(九)学位论文答辩
①校外专家盲评的3份评阅书全部通过后,申请人方可参加论文答辩。评阅书由答辩秘书统一领取。
②导师登录管理系统审核学位申请人提交的相关申请并添加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答辩前三天,由答辩秘书到230办公室办理本专业的答辩公示手续;
④答辩结束后由导师登录管理系统添加答辩结果;
⑤答辩结束后,将《申请表》中审核通过的(1,4)(3,8)页复印14份(B4纸双面复印)交到230办公室。
(十)学位委员会审批授予学位
12月初,法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答辩结果进行审议,提出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的名单,报社会科学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
(十一)电子离校手续
电子离校程序:
1、学校图书馆:提交电子版论文及纸质论文;
院系资料室:提交电子版论文;
2、办理退宿手续;(未申请住宿者不用办理)
3、院系领取毕业证、学位证。
(十二)学位档案
①《申请表》一份;
②开题报告登记表一份;
③综合考试表一份;
④毕业生登记表两份;
⑤成绩单一份;
⑥科研成果复印件一份;
⑦纸本论文4份,一份放学位档案袋中,另三份交教学秘书处;论文撰写及印制规格见《规定》的第16-32页;
⑧交纸质“中、英文论文摘要简况表”(各一份)及“论文使用授权书”(两份)。
武汉大学法学院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