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经各学科考核专家组考核,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将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如下。
其中,法学理论与法律史、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由于学科相近性,经学科申请,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组成联合考核专家组进行综合考核,同一考核标准下,完成本次拟录取及考核专业内调剂工作。
公示期自2025年5月23日至6月1日,考生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2025年6月1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或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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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研究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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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研究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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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 电话:027-68754920(工作时间开通)
武汉大学法学院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