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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研工办老师   更新时间:2024-04-15 09:07   阅读:


法学院毕业年级研究生:

为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表彰和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表现突出的优秀毕业研究生,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和引领作用,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3-2024学年毕业的硕、博士研究生,以全日制研究生为主。

二、评选条件

(一)参评优秀毕业研究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过硬;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系列规章制度,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作风正派,乐观进取,道德品行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恪守学术诚信,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

5.积极参加学术科技、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等活动,具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较强的服务奉献意识;

6.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健康的审美追求。

(二)参评的全日制研究生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在校期间至少获得2项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或奖励,其中至少获得1项奖学金奖励(等同学费标准的基础学业奖学金除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上述条件可放宽至“至少获得1项校级及以上奖励”:

1.签约到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毕业生(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的界定以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为依据);

2.依据国家政策选聘到村任职的毕业生;

3.其它为学校争得重要荣誉或为学校、社会做出重要贡献、产生积极社会影响的毕业生。

三、评选程序

武汉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按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基层组织民主评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评选、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和导师推荐。申请者填写《武汉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并由导师填写推荐意见。

2.民主评议。申请人所在党支部或班级根据评选条件组织民主评议,并作出书面推荐。

3.单位评选。各培养单位对参评研究生择优评选,并形成书面报告,评选结果须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4.学校审定。学校对各培养单位的推荐结果进行审定,审定后的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四、评选要求

1.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人数不超过2024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0%,各毕业班级根据本班毕业人数10%确定优秀毕业生人数(结果若为小数,则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五入”的班级小数点后+1的名额待定,由学院统筹)

2.评选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3.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获得者如毕业前有违法违纪、品行不端、学术不端或在离校过程中有不文明行为,或毕业学位论文未达到学校要求,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的,依程序取消其荣誉称号。

4.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于2024422日中午1200前将附件1、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交至法学院230办公室老师处,电子版同期发送至邮箱:zyp20210701@whu.edu.cn(邮件主题备注**同学优秀毕业生评选”)。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53629



附件:

1.武汉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

2.武汉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44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