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学校规定,就业协议书仅提供给非委培、非定向毕业研究生,每位毕业研究生不得同时拥有两份(每份协议书上印有编号),学生领取时必须登记编号、姓名、学号等信息。
签订《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程序:
1、 学生凭用人单位接收函到法学院238办公室刘老师处领取就业协议书(一式四联)。
2、 学生本人填写乙方栏内容、签字,学院盖章。
3、 学生将就业协议书寄(送)用人单位签字、盖章。
4、 学生本人按要求将就业协议书四联分别交给用人单位和所在学院等(第一联交用人单位,第二联留存研究生院就业办,第三联交法学院238办公室刘老师处,第四联自己保留)
5、 学生本人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上按要求正确录入相关信息,学校将按此信息到省教育厅申请签发报到证、寄发学生档案和迁移学生户口。
6、 研究生招生就业工作处审核、盖章。
7、 用人单位要求我校先盖章且已有接收函者,研究生招生就业工作处可先行签字盖章,但学生本人必须填写用人单位全称并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上录入相关信息。
8、 本人和用人单位未签字盖章的就业协议书,所在学院和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工作处不予受理。
(二)毕业生办理违约手续程序:
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协议书即生效,学校只是协议的备案方到省教育厅申请签发报到证。为了减少自己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以及减少对其他求职同学和学校声誉的不利影响,一定要慎重选择签约单位,不要草率签约,更不要轻易违约。如确需解约,则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持本人书面申请、原签约单位解约函及原协议书、新接收单位接收函,到238办公室刘老师处签字盖章、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上提出申请,学生本人再持以上材料到研究生院就业办(103室)办理违约手续,领取新就业协议书并按要求填写。学校规定只能违约一次。
(2) 如新单位不需签就业协议书,则学生本人同样必须按以上程序到学院和研究生院办理违约手续,以便学校按新单位申请签发报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