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引进对象
1、55岁以下的学科带头人 2、45岁以下的教授
3、40岁以下的博士研究生 4、30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
二、 引进条件
1、思想进步,品行端正,团队意识好,协作精神强,身心健康。
2、学科带头人、教授、博士等服务期6年。硕士实行人事代理制,代理期为三年。三年后被正式录用者,其代理期计入连续工龄。
三、 引进待遇
引进对象 | 安家费 | 科研启动费 | 家属安排情况 | 备注 |
学科带头人 | 20万元 | 15万元 | 配偶或子女可用 编制安置一人 | 1.按学院租房规定提供过渡性套房供学科带头人、教授和博士租住。 2.学科建设急需的优秀学科带头人等特殊情况待遇可另议。 3.引进的教授、博士,享受本院同类人员特殊津贴。 4.安家费为税前收入,分两次领取。 |
有博士学位的 教授、出站博士后 | 12万元 | 文科5万元 理科7万元 | 学科建设需要的,其配偶或子女可用编制安置一人。 | |
教授、博士 | 10万元 |
请将简历发至hrhyshf@163.com,简历我们阅览后,符合要求的人员我们将电话通知面试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