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被外校录取为博士生或出国的2011届毕业生,尽快将录取情况(录取学校名称)或出国情况(公派或自费出国、国家名称等)告知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38室)刘老师(027-68753619,电子邮箱lyn6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