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成立于2002年6月,是国家教育部和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华北电力大学与河北省电力公司按新机制、新模式合作举办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2004年经过国家教育部专家组评估为合格办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选拔优秀毕业生充实师资队伍,促进学院教育教学长足发展,本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计划
序号 | 岗位 | 专业 | 学历要求 |
1 | 专职教师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 统招硕士及以上 |
2 | 专职教师 | 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 统招硕士及以上 |
3 | 专职教师 | 热能工程 | 统招硕士及以上 |
4 | 专职教师 | 英 语 | 统招硕士及以上 |
5 | 行政职员 | 不 限 | 统招本科及以上 |
6 | 辅导员 | 不 限 | 统招本科及以上 |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愿为学校发展、人才培养做出贡献。
3、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二)具体条件
1、应聘专职教师需具备一定的教学、教研及科研能力,适应高等教育工作特点;本科为“211”院校或研究生为“985”院校的应、往届全国统招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2、应聘行政职员及辅导员要求为本科一批院校应届统招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其中应聘辅导员必须是中共党员,且在本科、硕士阶段有担任过学生组织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的经历;
三、聘用方式及待遇
聘用方式为人事代理制,依据国家政策及学校有关规定核定待遇。
四、应聘办法
应聘者可来人来函与我校联系,提供应聘材料应包括:个人简历(含学习经历及工作经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成绩单,代表性学术成就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能反映本人能力的其它证明材料。应聘材料恕不退回。
五、联系方法
联 系 人:何老师 韩老师
联系电话:0312—7523556 7523456
电子信箱:hdky_renshi@163.com
联系地址:河北保定市瑞祥大街282号 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人事工作部
邮政编码:07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