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实习质量,拟在法律硕士研究生教学示范基地的江夏区人民法院采取集中实习的模式。现通过自主报名的方式,确定参加实习的人员。
一、 名额:6-8人
二、 实习时间:10-12月
三、 实习条件:有老师集中带队辅导;实习学员可完整的参与办案环节,优秀者可独立办案;可旁听合议庭及庭务会讨论案件;以实习体悟及实务资料作为硕士毕业论文选题;有食宿条件,不住宿的可补贴一定数量的交通费;实行双导师制。
四、 实习要求:
热爱法律工作,对审判工作有一定兴趣,以及有严谨的生活及工作作风。凡2010级法律硕士(非法学)及2011级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生均可报名。
五、 报名地点:
法学院337办公室赵老师处。联系电话:027-68753767.
六、 截止时间:
2012年10月9日。
武汉大学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
201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