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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3年毕业部分研究生参加宁波市第十四届高层次人才智力洽谈会的通知

发布者:liuhua   更新时间:2013-03-14 16:56   阅读:

2013届毕业研究生(不包括委培生和定向生):

根据宁波市人社局的邀请,我校将组织部分2013年毕业部分研究生参加宁波市第十四届高层次人才智力洽谈会(以下简称“高洽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2013年毕业研究生与长三角地区用人单位供需见面、洽谈就业意向。

二、会议时间:

2012922(星期六)9001400

三、会议地点:

宁波国际会展中心6号、7号、8号馆(宁波市会展路181号)

四、学校分配给我院的专业及名额如下: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学各2名,共16名。

五、具体要求及安排:

1.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2012年9月6日上午11:30之前将自己以下信息发送到刘老师邮箱fxylh@whu.edu.cn,主题请写“宁波高洽会”,否则不接收邮件。学院将按各专业学生发送邮件的先后顺序审定参会名单。

姓名

性别

专 业

联系电话(手机)

银行账号(466开头)

2.学校将名单汇总报宁波市人社局审定,经审定的参会人员,给予每人800元交通补助费。

3.参会研究生要切实注意人身、财物安全。

4.参会研究生要携带研究生证、身份证和个人材料,按时自行前往宁波市。9月22日上午8:30在会议地点设有我校报到处,参会研究生需签到并缴回交通票据。

5.交通补助费的发放:

交通补助费由宁波市人社局核定到会人员并收齐交通票据后,转帐至我校,返校后会将费用转发至参会人员银行账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