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届毕业研究生(不包括委培生和定向生):
根据宁波市人社局的邀请,我校将组织部分2013年毕业部分研究生参加宁波市第十四届高层次人才智力洽谈会(以下简称“高洽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2013年毕业研究生与长三角地区用人单位供需见面、洽谈就业意向。
二、会议时间:
2012年9月22日(星期六)9:00-14:00
三、会议地点:
宁波国际会展中心6号、7号、8号馆(宁波市会展路181号)
四、学校分配给我院的专业及名额如下: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学各2名,共16名。
五、具体要求及安排:
1.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2012年9月6日上午11:30之前将自己以下信息发送到刘老师邮箱fxylh@whu.edu.cn,主题请写“宁波高洽会”,否则不接收邮件。学院将按各专业学生发送邮件的先后顺序审定参会名单。
姓名 | 性别 | 专 业 | 联系电话(手机) | 银行账号(466开头) |
2.学校将名单汇总报宁波市人社局审定,经审定的参会人员,给予每人800元交通补助费。
3.参会研究生要切实注意人身、财物安全。
4.参会研究生要携带研究生证、身份证和个人材料,按时自行前往宁波市。9月22日上午8:30在会议地点设有我校报到处,参会研究生需签到并缴回交通票据。
5.交通补助费的发放:
交通补助费由宁波市人社局核定到会人员并收齐交通票据后,转帐至我校,返校后会将费用转发至参会人员银行账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