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范围。根据《公告》规定,面试前,湖北省委组织部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名单见http://www.hbrsks.gov.cn/gsgg/20130513163357000257.html)。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提交材料。我校应届毕业研究生须提交《2013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粘贴与网上报名相一致的彩色照片),所在院(校)出具的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证明,校级三好学生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院党委组织部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学生成绩单(学校有关部门盖章)。
考生个人材料均须一式两份,A4尺寸纸张打印或复印,其中《推荐报名登记表》须提交Word格式电子版(光盘)
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3年5月15日(星期三)上午12:00。材料不全、不合规范或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说明:所有纸质材料交到法学院238办公室刘老师处,《推荐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请发到lyn67@163.com,主题请写“湖北选调生”,否则不接收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