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2012年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正式启动,按照研究生院的要求,申请联合培养和攻读博士学位的材料先交学院审核,再交学校研究生院,递交材料时间是2012年1月4日和5日,2天,过期不候。 递交材料地点:法学院513室 负责人:梁雯雯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2012年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正式启动,按照研究生院的要求,申请联合培养和攻读博士学位的材料先交学院审核,再交学校研究生院,递交材料时间是2012年1月4日和5日,2天,过期不候。 递交材料地点:法学院513室 负责人:梁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