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标准
1、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报名范围:法学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3、周一到周五全天有时间或有三天以上空余时间者优先;
4、取得法律从业资格证者优先;
5、服从安排,按时到实习单位实习和不随意终止实习。
二、申请程序
1、从法学院研究生网上下载《在读研究生法院实习申请表》(参见附件一),法律硕士交法律实践中心顾德瑞处,联系方式18071133421
法学、法法硕交法律实践中心苗晓燕处,联系方式18639279273
同时发申请表电子档(附一寸照电子档)至邮箱falvshijian@163.com
2、进行相关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协商确定工作时间,安排实习事宜
三、实习人数和工作时间
1、实习人数:20-30(以全职为主)
2、实习期间:从2012年5月至6月(可以延长至9月,视自己情况而定)
3、实习时间:
(1)全职为周一到周五全天(安排在审判部门,如:民庭、刑庭、行政庭,若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请假)
(2)兼职为两天以上(安排在综合辅助部门,如:档案室、立案庭、执行局)
4、报名截止时间5月6日
四、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在实习期间,全职实习生会安排到审判执行部门,有相关专业法官作为指导老师,能够大大提高同学们的实务操作能力。此次为公益性实习,法院不提供任何生活补助,请同学们见谅。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
2012年4月27日
附件一:在读研究生法院实习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照片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 |
年级 |
| 专业 |
| |
联系电话 |
| 邮箱 |
| |
实习期间 |
| 实习时间
|
| |
意向部门 (审判部门或 综合辅助部门) |
| |||
简历 |
| |||
法学院意见 |
| |||
法院意见 |
| |||
备注 |
|
温馨提示:填写意向部门时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越具体越好,尤其是审判部门,可以细分为民庭、刑庭、行政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