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理学年会简报
本月7日,湖北省法学会法理学2008年年会暨“区域发展的法律对策”学术研讨会在中南民族大学召开,本次会议由湖北省法理学年会主办,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承办。湖北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姚瑞安、省法制办主任陈洪波、中南民族大学副校长雷振阳、武汉大学人文社科资深教授李龙、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省法理学学会会长汪习根教授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首先,会议主持人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曾宪义对与会的专家学者表示热烈的欢迎。姚瑞安在接下来的会议致辞中,回顾了去年省法理学学会的一系列工作成绩,并高度肯定了名誉会长李龙教授和会长汪习根教授的卓越领导,从而使得法理学学会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得到显著提升。陈洪波结合湖北省人大明年的地方立法规划阐明了本次研讨会主题——区域发展——对于立法实践所具有的重大理论意义。
汪习根教授以法理学学会会长的身份做会议主题致辞。汪习根首先对省法学会领导在过去一年来对法理学学会的支持与帮助表示衷心感谢,并对具体负责这次会议承办的中南民大法学院致以诚挚谢意,并向与会代表报告了去年法理学会的工作情况和成绩影响,并指出今后省法理学学会的工作应定位高远,要“立足武汉、放眼全国、走向世界”。随后,汪会长说明了此次会议的选题由来和重大意义,并从理论与实践、法学研究与公共政策勾连的角度深入阐释了“区域发展法治”的内在意涵。
会议的第二项由中南民大副校长雷振阳向去年省法理学年会优秀论文的获奖者颁奖,与会学者合影留念。
接下来,大会进入主题议程。首先由武汉大学资深教授李龙先生向与会代表做主题报告。李龙教授以全国法理学届2008年的重大事件为端由,结合本次年会区域发展的主题,向与会代表讲授了法理学研究的使命及意义。李龙教授以自己作为首席讲座教授为中央政法委全国政法系统专修班授课的经历,论述了“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人民民主的统一”作为根本原则对于国家治理和法治方略的重大意义,从这一点出发,李龙教授结合当前法学教育的实际,要求与会的法律教育工作者应立足中国的实际,提升法学教育的质量和境界,并得出“法学教育的一流境界在于创造学术前沿”的结论,并指出法治对于国家的重要导航作用。
会议进入主题研讨阶段,来自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民大和湖北教育学院的学者分别宣读了各自提交的论文。我院青年教师占红沣以《区域发展的深层原因与解决机制》为题、博士生汪燕以《公共财政体制下民族社会保障权》为题向大会宣读论文,并引起与会学者的广泛讨论,曾宪义教授作为评论人对此二两篇论文的论证视角表示赞赏和鼓励。
会议最后,由汪习根会长作闭幕词,汪会长用“高效、务实、创新”六个字概括了本次年会的主要特色,并从法律规范方法、区域发展对法律理念的冲击与挑战、对法律调整原则的挑战以及立法模式的冲击再一次论述了年会主题的深刻理论意蕴。大会同时还确定了明年年会将在恩施湖北民族学院召开,湖北民族学院政法学院副院长司马俊莲博士代表明年的主办方对大会代表表示欢迎和邀请。最后,本次的法理学年会在与会代表的掌声中胜利闭幕。
(王康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