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国际经济法学术沙龙简报 ——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2004年年会介评
12月18日,武汉迎来了久违的阴雨天气。国际法研究所会议室里却座无虚席,首届国际经济法学术沙龙吸引了众多国际经济法研究生,甚至还有其他专业的同学。 本次学术沙龙由国际经济法研究生党支部发起承办,由国际经济法2003级博士生郑玲丽主持,并邀请到了几位嘉宾,他们分别是武汉大学张辉老师、广西师范大学的薛林老师和2004级博士研究生彭忠波。 这次学术沙龙的主题是“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2004年年会介评”。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最早创办于1987年,当时由武汉大学姚梅镇教授任会长。姚老去世后,1993年改选厦门大学的陈安教授为会长。现在,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秘书处就设在厦门大学。 年会于2004年11月6号-8号在景色优美的厦门大学召开。武汉大学国际经济法几位专家学者,本次沙龙主持人郑玲丽和几位嘉宾都应邀参加了大会。 首先,主持人郑玲丽介绍了年会主要内容: 一、商务部条法司尚明司长为大会做了主题报告。内容有: 中国外贸法的修改背景、修改内容及其意义;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工作和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的工作;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运行情况;区域贸易安排尤其是内地与香港更紧密联系的区域贸易安排(CEPA)的发展;中国的反垄断立法(至今未出台); 中国外资法的修改与完善。 二、大会专题讨论。分为国际经济法的理论和实务问题、WTO法律制度、贸易救济法律制度、国际投资法律问题、国际金融法和区域一体化(CEPA)的法律问题、TRIPS框架下的中国知识产权法制等几个议题。与会者围绕这几个国际经济法热点问题进行了为期2天的热烈讨论。武汉大学国际法师生为年会提交了多篇高质量论文,并踊跃发言讨论。 接着,博士生彭忠波专门就国际投资法的法律问题做了精辟发言。首先是外资法的修改。对于采取何种模式进行修改争论最多。外资法存在的问题有:怎样判断外资,投资主体,出资,投资总额,收益分配等。其次是外资并构,关于并购主体、被并购主体、合同安排、国有资产保护等。第三是我国的海外投资法的完善,以及区域投资协定等。 然后,薛林老师从国际经济法(如国际金融法)的实践性较强、要求较高谈起,建议大家在扎实的外语水平基础上,加强打造法学功底,并注重国际经济法实务性、技术性知识的积累,这样才能构造“国际”“经济”“法”的完整知识体系。薛林老师风趣幽默的讲话引得阵阵笑声。 最后,张辉老师结合亲身经历总结了今年年会同去年年会的若干区别。去年年会主要议题就是CEPA,今年对CEPA的研究更深入,而且对国际经济法基本理论问题研究又重新热了起来。他认为,国际经济法概念、定义方面的争议与我国教育体制不无关系,各个学科之间争夺研究范围,以便获得更多的资源。 在互动交流时间,大家就学习研究期间共同关心的问题,如将来的职业规划和择业问题等向各位嘉宾提问,主持人和嘉宾提出很多精辟独到的建议。大家深受启发。 短短两个半小时飞逝而过,同学们意犹未尽。为了方便联络,国际经济法研究生党支部决定会后制成通讯录,并打算应大家强烈要求,争取一个月进行一次国际经济法博士生和硕士生的聚会。国际经济法党支部还打算联合国际私法、国际公法支部,承办出更高水平、更大规模、更深层次的珞珈国际法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