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0级研究生
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火车票优惠卡办理,根据教育部、铁道部、湖北省教育厅及武汉铁路局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买半价火车票必须使用优惠卡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0级研究生火车票优惠卡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条件及对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教学厅【2003】1号)精神,火车票优惠卡办理的条件及对象是:家庭和学校不在同一地,可乘火车回家或返校,没有工资收入的全日制普通类、自筹类研究生以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培养研究生(非在职)。
二、办理程序:
1.按照火车票优惠卡办理的条件,由办公室严格审核并由学生本人在研究生证中如实填写研究生家庭所在地和乘车区间。对于已婚研究生或研究生的父母不在同一地时,由研究生选择其中之一填写家庭所在地和乘车区间。
2.各班班长将填写好的《2010级研究生火车票优惠卡办理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以下邮箱37722361@qq.com,邮件主题注明班级,由学院统一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期具体工作请等待进一步通知。
三、几点说明:
1.铁路部门对家庭和就读学校不在同一地点的学生乘坐火车实行硬座半价票优惠仅限于学生在学习期间寒暑假回家探亲之用。
2.研究生入校后变换家庭住址或父母在家庭住址以外工作,由父母或配偶单位出具证明并及时修改乘车区间。修改乘车区间的,由我部在修改处盖章方为有效。
3.优惠卡封装时带有强力不干胶,一经粘贴即不能揭下重贴(粘贴后严禁揭下)。优惠卡中已储存购票数4次,以后次数用完或不足时,由所在培养单位使用“学生证购票防伪识别器”在优惠卡中按每学年4次增输(充值),优惠卡使用至研究生毕业。增输(充值)方法见识别器使用说明,或参阅http://www.stcard.cn/。
4.优惠卡应妥善保管。如优惠卡已消磁,则不能使用,由研究生持研究生证到我部补办。补办时间:每周一、二下午,地点:研究生院109室。
特此通知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