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0日,武汉大学法学院2021级法理法史团支部于武汉大学法学院333举行了“不负时代、振兴中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主题团日活动。本次活动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观看“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视频;团员分享观后感言,并且对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成果、资料收集进行展示;对有关辛亥革命期间的重大历史事件开展知识问答;合唱团歌。
活动旨在深入学习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立意高远、思想深邃,鼓舞人心、催人奋进,激励着海内外全体中华儿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共同奋斗。
为了加强学习效果,切实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本次团日活动召开之前,团支书高榕将讲话视频以及相关文件发布于团支部的微信群,供团员们提前学习并思考。
议程的第一部分是观看“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视频。“辛亥革命永远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上一座巍然屹立的里程碑!”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高度评价了辛亥革命的历史功绩和重大意义,回顾总结了中国共产党继承孙中山先生革命事业、团结带领人民不懈奋斗的光辉历程,深刻阐述了辛亥革命110年来的历史启示,郑重宣示了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坚决遏制“台独”分裂活动、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坚强决心与坚定意志。
议程的第二个部分是团员分享观后感言,并且对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成果、资料收集进行展示。其中宋天一同学和毛溪浩同学着重对中国辛亥革命历史进行了详尽地介绍。我们从中深刻的感受到,辛亥革命110年来的历史深刻表明,中国共产党人是孙中山先生革命事业最坚定的支持者、最忠诚的合作者、最忠实的继承者。历史深刻启示我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有领导中国人民前进的坚强力量,这个坚强力量就是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会议的第三个部分是对有关辛亥革命期间的重大历史事件开展知识问答。团员们的积极参与让彼此之间更加了解辛亥革命的历史背景及其意义。
会议的第四个部分是合唱团歌。在激情澎湃的歌曲中,在昂扬高歌的吟唱中,我们深知身为新时代的青年,更应该毫无顾忌地投奔到伟大的共产主义事业中去。
通过本次的团日活动,2021级法理法史团支部更加充分地了解到,经过近代以来的长期艰苦奋斗,中国人民创造了令世界刮目相看的伟大成就,迎来了民族复兴的光明前景。踏上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我们深知前景光明辽阔,但前路不会平坦。我们坚信,只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海内外全体中华儿女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携手向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继续奋勇前进,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一定能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