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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梦青春·筑梦中国”

发布者:zq   更新时间:2014-12-22 12:14   阅读:

2014年12月14日下午,2014武汉大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培训大会在武汉大学工学部电气工程学院报告厅举行。我院2013级民商法硕士党支部书记杨涛代表法学院在会上汇报我院2014年“活力创新工程”研究生党建创新活动。

杨涛以“逐梦青春·筑梦中国”为主题,以“寻梦、逐梦、圆梦”为线索,从“历程回顾”、“选题依据”、“实施情况”、“取得成效”、“经验启示”五方面向会场领导老师和在场同学汇报了我院2014年“活力创新工程”研究生党建创新活动所开展的各项工作与取得的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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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历程回顾”,向在场观众展现了法学院自2011年武汉大学党建创新活动实施开展以来,在校党委正确领导,各位党员共同努力下一直策划开展各项活动,成绩斐然,在实现党建创新的梦想之路上争当排头兵。

第二部分“选题依据”,杨涛指出“逐梦青春·筑梦中国”——青年党员励志成才系列活动在实施过程中,“个人梦、中国梦”、“习理论,行实践”、“承传统,学创新”三个理念贯穿始终。

第三部分“实施情况”利用大量图片向观众介绍了系列活动具体内容。第一期寻梦:“逐梦青春·筑梦中国”法律职业规划交流会,第二期逐梦:“励志成才”培训,第三期圆梦:“点滴行动,爱传万家”法制宣传志愿服务活动,三期活动反映了青年党员在实现个人理想、实现民族振兴的道路上不断攀登的过程,以此铭记,在追逐个人梦想的过程中,要时时记得回报社会,回报国家,个人梦想与中国梦紧密相连。

第四部分“取得成效”,认为活动目的基本实现,同时锻炼了广大党员志愿者的工作能力,展现了法学院团结精神,更有利于广大青年党员塑造价值人格。

第五部分“经验启示”,杨涛总结认为目前活动开展主要存在“部分党员未积极履行职责”、“活动开展未能完全实现走出去交流”等问题,同时说明法学院本年度开展的另外两项活动“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 严格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党建创新活动及“廉政法院 清风党员”党员廉政教育系列活动已经在此问题上做出了有成效的探索,并建议有关部门考虑是否可以采取“以结代立”方式进行考核。

革命先烈李大钊曾寄语广大青年:“以青春之我,创青春之国家、青春之民族、青春之人类、青春之宇宙。”伟大的时代召唤广大青年,实现中国梦更需要青年党员的努力创造。有志于实现中国梦的青年党员作为青年群体的中坚力量,都应争做扬帆起航、激流勇进、浪尖弄潮的先锋队和生力军,在党的指引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把握方向、围绕大局,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以执着信念、优良品德、真才实学,明确信念、奋发图强,用自己的青春的汗水与热血,实现最炫最美的“中国梦”!

(文:杨涛 图:王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