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下午3点,一场由青年检察官和法学院研究生之间展开的友谊辩论赛在法学院108教室顺利举行。与以往社会辩题不同,为了突显法学专业特色,本场比赛特别选取了一个刑法案例作为辩题。出席本场比赛的领导和老师有武昌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谭成文、公诉科科长陈红林、法学院党委副书记谢雅维老师、法学院团委副书记张琼老师以及特邀点评嘉宾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教研室何荣功老师和李颖峰老师。
根据事前抽签结果,本场比赛由武昌区检察院担任正方,法学院辩论队为反方。比赛赛制采取我校通用的辩论赛规则,具体分为开篇立论、二辩驳辩、自由辩论和总结陈词三个阶段。案例争议焦点主要在不作为犯罪的认定问题。武昌区检察院的主要论点包括: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伤害的故意,具有先行行为引发的特定义务以及能履行而不履行义务的事实。我院辩手则从罪刑法定原则,犯罪的三阶层来进行论证。比赛中双方辩手唇枪舌战,观点碰撞火花不断,充分展现了检察官的专业功底及法科学子的理论深度,以及双方选手对于法与情理的准确把握。
比赛结束后,武昌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谭成文对本场比赛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比赛对于检察院业务骨干技能的提升以及法学院学生实践技能的提升都有很大帮助。我院何荣功老师和李颖峰老师则从专业角度对本案进行了精彩点评,并就不作为犯的学术发展与学术研究中的难点做了精彩介绍。最后,双方辩手还就比赛中的焦点问题、法学专业学生就业情况以及司法实务等问题进行了探讨。此次比赛给同学们带来了不一样的视觉感受,实践体验与理论点评相结合的寓教于乐方式,为以后我院和实务机关的合作交流提供了新的交流途径。
(文 周航/图 李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