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法学院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我院对报名考生完成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报名考生申请免除外语综合水平考试的审核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1日下午17:00。考生如有异议,可在1月11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电话:027-68753628
Email:fxy230@126.com
武汉大学法学院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