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工作要求,初录的博士生新生,应按其不同录取类别分别办理调档、政审、签定向培养协议等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档函等材料的发放
1、初录新生按不同录取类别,分别领取以下资料:
录取类别 | 调档函 | 思想品德考核调查表 | 定向培养协议 |
非定向 | √(本校应届生无须调档) | √ | |
定向 | √ | √ |
2、领取方式
《武汉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见附件1)与《武汉大学2023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调档函》(以下简称:《调档函》,见附件2),请同学们自行下载,加盖公章的《调档函》请彩打后填上自己的信息,交给本单位相关负责人(在校生请联系自己辅导员老师)。
定向协议领取事宜待后续另行通知。
二、有关要求
1、调档
初录新生持《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必须按规定将档案寄到武汉大学法学院,审查合格后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
非应届生在报考时有工作单位的,还需要提供与原工作单位的解约证明,未提供将影响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档案接收地址: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30室王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2 联系电话:027-68753629
2、《武汉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
初录博士生应认真下载填写《调查表》,须用黑色笔填写,以便存档,必须加盖考生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公章。
考生报考时无工作或学习单位的,《调查表》由户籍所在地或档案保管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填写并盖章。
《调查表》接收地址: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30室王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2 联系电话:027-68753629
3.定向培养协议
录取类别为定向类的博士新生,应签定向协议一式三份。定向委培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非定向类博士新生不签该协议。
接收地址: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38室蔡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2 联系电话:027-68753628。
三、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考生须在6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寄至我院(因校园管理,请使用EMS或者顺丰邮寄)。经法学院审查合格并报学校批准后,将发放录取通知书,有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本网站及QQ群通知(加群方式见本通知第五项)。
邮寄通知书接收地址,请等后续录取通知书发放通知公布后再按照QQ群内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登记。
四、户口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1、新生户口迁入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或武汉大学。(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
咨询电话:027-68753629 王老师
2、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一般要通过全国党员管理系统转移,实现无纸化办理,原党组织直接在系统里选择转往的学院党委全称,“中共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党组织代码042000021471。
无法通过系统转接的,可持纸质介绍信转移进行接转,介绍信抬头填“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转往单位填实际转往学院党委全称,如“中共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有不明处请咨询张老师,电话027-68753619;档案、户口相关问题请咨询王老师,电话027-68753629。户口迁移证和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请大家开好后妥善保管,开学后以班级/支部为单位集中办理转入手续)
五、博士新生QQ群
为方便信息的沟通,请初录博士新生尽快加入“WHU23级法学院博士”QQ群,群号743429124,申请加群时请准确注明“姓名、专业、导师”便于审核,进群后将群名片改为“专业-姓名”形式。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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