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和《法学院2023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现就我院2023年招收博士生调剂工作公告如下:
一、调剂专业与招生指标
部分专业拟接受院内调剂,具体如下:
学科专业 | 博导姓名 | 调剂招生指标 |
民商法学 | 冉克平 | 0-1 |
国际公法学 | 黄志雄 | 0-1 |
二、调剂要求
1.符合《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中的调剂基本要求。
2.考生须符合《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和我院2023年度博士招生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并在法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候选人公示名单范围内(本专业一志愿考核成绩不合格的除外)。
3.考生自愿提出调剂申请,填写《武汉大学法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亲笔签名后连同本人身份证一起,于5月17日17点前发送电子版至邮箱fxy230@126.com。过期不再接收申请。
三、调剂考核安排
考核方式、考核内容等均按我院《2023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四、其他
咨询电话: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027-68753628
Email:fxy230@126.com
网址:法学院研究生工作网(http://golaw.whu.edu.cn)
武汉大学法学院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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