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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复试公告

发布者:法学院研工办老师   更新时间:2023-04-29 10:33   阅读: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学院港澳台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学校划定外语复试分数线,博士外语分数线为40分;硕士外语分数线为35分。


二、复试时间及方式

1.复试时间:2023年5月8日星期一14:00

2.复试方式:网络远程面试

面试包括外语面试和专业面试, 以考生抽题、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外语面试测试外语听和说的能力;专业面试突出考察考生的治学态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创新能力、表达能力、动手能力、治学态度、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

3. 成绩核算

(1)硕士:初试成绩占总评成绩30%,复试综合成绩占总评成绩70%。复试综合成绩包含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总评成绩、复试综合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均为百分制,不低于60分为合格。其中总评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有一项不合格不予录取。

硕士总评成绩=初试成绩×3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6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10%。

(2)博士:考核专家组对候选人的学术素养、外语水平和培养潜质三方面分别按百分制打分。并按以下公式计算考核总评成绩,不低于60分为合格,考核总评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博士总评成绩=学术素养成绩×40%+外语水平成绩×30%+培养潜质成绩×30%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复试阶段,考生需向学院提交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信。

本人身份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专家推荐信(上述5项的清晰扫描件)、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

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学生证、所在学校培养单位开具的毕业证明、大学期间成绩单、专家推荐信(上述5项清晰扫描件)、科研成果等。

考生应填写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请将上述材料整理打包在5月5日下午15:00前发送至fxy230@126.com,邮件主题和打包文件都以考生姓名命名。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远程复试采取双机位,一个机位用于面试答题,另一个机位用于环境展示,请考生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和企业微信。详见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网络复试操作指南(考生端)(见附件)。

3.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四、咨询与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027-68753628。


武汉大学法学院

                          2023年4月29日